承包人的责任有哪一些

贵州律师事务所 1319

承包人的承包责任有按时进入施工场地建设工程,在建设的责任过程中接受发包人的督促,保证工程质量。承包没有完结的责任工程在拍卖时,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承包期限是责任六个月。

一、承包承包人的责任责任有哪一些

承包人的责任有: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

2.接受发包人的责任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承包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承包经催告仍不付款的责任,凡可折价、承包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二、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多久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6个月。在建工程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是竣工之日起6个月行使,承包人一旦超过了上述六个月的期限就等于主动放弃了此项优先权 ,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

律师在线提醒您,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有:

1.定义不同,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

2.义务不同,承包应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发包人应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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